都江堰有了“山长”,从此青山不改、绿色长留……
“山长制”就是“山头、地块”的资源保护责任主体的下延。以往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责任主体仅仅到村、社区一级,而随着“山长制”的出台,森林资源管理的目标责任主体将进一步下延到组一级。
在都江堰,河有“河长”,街有“街长”。如今,这山也将有“山长”了。为了更好地保护山林资源,我市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推行“山长制”。市、乡、村、组四级“山长制”的建立将为“绿色都江堰”保驾护航。
都江堰是长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成都市饮用水源的重要涵养地,保护好山林资源是成都市委、市政府“西控”战略下创新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载体。
近期,我市首推的“山长制”便作出规定:贯彻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市、乡、村、组四级“山长制”组织工作体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主体。同时根据遗产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河道沟渠水库区、资源利用区的分布情况,设立重点区域包片分区市级山长制,统归总山长管理,总山长由都江堰市长兼任。
市农林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山长制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搭建沟通渠道,便于解决问题。一旦有问题发生,直接由组级的责任主体人到现场去进行制止或马上上报情况。上报情况后,相关执法部门将汇通属地乡镇尽快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悉,为了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更好地保护山林资源,我市还出台了治山不少举措,如全市实施森林资源分类管理、设立资源利用红线、落实林地分级保护制度、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提供遵循、完善森林资源巡查体系、履行管护职责任务和加强森林资源巡查管护力度等。此外,我市还启动了智慧监管手段来辅助“山长”们的工作,通过GIS RS和遥感数据来辅助“山长”的工作。下一步,还将整合对接部门视频监测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山林资源数据化管理。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大力推进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加强林区火源防控及有害生物防治,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研判应对各种灾害,把减灾防灾工作细化落实;还要加强源头管控,对破坏生态资源和造成水、土、气等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实行禁入;在防灾的同时,有效推进林业产业建设,完成全市新增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双增长”目标。
值班编委:孙治民
责任编辑:王绯
编辑:刘畅、杨佳朋
记者:刘晓、赵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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